單位集體代理服務指南
一、事項編碼
單位集體代理
二、適用范圍
開戶單位在銀川市注冊,因上級單位要求,需開辦單位集體代理戶的非公有制經濟單位
三、事項類別
公共服務
四、設立依據
《關于簡化優化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
五、受理機構
銀川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六、決定機構
中共銀川市委人才工作局
七、辦理條件:
需開設單位集體代理戶的文件(原件、復印件、電子版均可)
八、申請材料
申請人把下列申請資料(文件、物品)送交辦理窗口
序號 |
提交材料名稱 |
原件/復印件 |
份數 |
紙質/電子版 |
特定要求 |
1 |
開設單位集體代理戶的文件 |
復印件 |
1份 |
紙質 |
無 |
2 |
營業執照副本 |
原件 |
1份 |
紙質 |
開戶單位蓋章 |
九、辦理方式
窗口受理:直接到銀川市民大廳三樓C廳31-34號窗口提交申請材料辦理
十、辦理流程
1、開戶單位持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上級單位要求開設單位集體代理戶的文件,到人才中心領取集體代理合同書、存檔人員基本情況表、單位存檔人員檔案情況統計表并填寫;
2、開戶單位提交檔案及以上資料,人才中心為其開戶。
十一、辦理時限
(一)法定時限
無
(二)承諾時限
根據檔案收集的時限辦理
十二、收費依據及標準
(一)收費項目 無
(二)收費依據 無
(三)收費標準 無
十三、行政救濟途徑與方式 無
十四、咨詢方式
(一)現場咨詢
銀川市民大廳三樓C廳31-34號窗口
(二)電話咨詢
0951-5555155
(三)網上咨詢
http://www.stationcap.com
十五、電話監督投訴
(一)現場監督投訴
銀川市民大廳三樓C廳301室
(二)電話監督投訴
0951-5555508
十六、辦理地址和時間
地址: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金三鳳區寧安北街177號,銀川市民大廳三樓C廳31-34號窗口
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